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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务会计与现代会计的区别
◆丁景华 李玉芳
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它的产生是因应大量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的出现而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行业。
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C.杰克,贝洛各尼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曾对法务会计做出简明的解释。他们认为,所谓法务会计,就是“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这些法庭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
我国法务会计的产生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过程的要求,是在经济案件发生后、审判事例中,为正确划分虚假及真实的会计行为而必然产生的一个会计新领域。尽管其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发展前景也十分可观,但目前人们对法务会计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法务会计不过是“懂法的会计”。而实际上,两者不论从服务对象上还是核算方法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现就法务会计与现代会计的区别做一简要论述。
一、两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宗旨不同
现代会计的服务对象是会计主体。会计人员只为特定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工作,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站在这个特定会计主体的立场上来开展会计工作。因而,现代会计的服务宗旨就是满足其服务的会计主体的经济需要。
与现代会计不同,法务会计所关注的是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从而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是经济主体。法务会计就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确定责任人和情况发生的原因,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此,法务会计的目的是提出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用于法庭作证。一般来说,法务会计的最后成果是一份报告,这一报告对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描述,尤其针对法庭所关注的问题加以分析说明,根据调查的结果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做出判决的证据。
二、两者期间划分不同
现代会计十分注重以时间为周期,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企业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满足不同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还可以将会计年度划分为若干较短的期间,如季度和月份。也就是说,现代会计的期间是人为划分的,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核算具有可比性,从数学的角度出发划分成等分的期间。
法务会计存在的前提是经济纠纷或者说是涉及经济案件的发生,因而其期间的划分具有不确定性,这既包括发生时间的不可遇见性,也包括持续时间的不可操作性。因此,法务会计服务的期间可能是短短的几分钟、几小时、几天,也有可能是漫长的几年。
三、两者研究范围的不同
法务会计的产生和运用,充实了会计理论。法务会计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并为法庭提供证据。它远远超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且对财务问题的确认与解释更为准确、清晰。当某一团体对某一事项产生抱怨、质辩、谣言、疑问时,法务会计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的要害所在,并根据经验与所掌握法学和会计学的理论,作出相关的认定,向冲突的双方解释。这种冲突的双方包括一般民众与管理阶层。例如,当涉及到某一国外司法诉讼时,法务会计人员会用通俗的语言对相关的财务问题予以解释。这种解释也正是法务会计的职责。当财务问题得到确认之后,法务会计就须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以取得相关的证据来说明上述与质疑、谣言相关的财务事项。当然,在调查取证时,不仅要证实这些事项的存在,还要精通复杂的公认会计准则,报表披露规则,内部控制原理及与公司管理有关的人的行为要素。可见,法务会计是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理论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审计学中部分审计的技术方法和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间新型学科。法务会计与诸如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不同,它不是某个“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它是某一领域的业务,它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部广,其主要内容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国法制体制的完善程度和各种法规对经济或财产问题规定的详细程度,从目前我国法律实践来看,包括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税收理算会计、社会福利保障会计、物价利得会计等。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经济联系较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广泛、深入和频繁,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更趋错综复杂。基于经济利害关系不同而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产生摩擦而形成的经济纠纷案件亦是在所难免。经济案件的倍增亟待构筑完备的司法支持体系。同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契约经济,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就在于法律是否构成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手段。因而,为妥善解决经济纠纷,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客观、公正度量经济损失,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法律尊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就必须强化法制建设,完善立法、执法体系。伴随着加入WTO步伐的加快,我国必将加快建设并完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的建设。在此过程中,诉讼会计作为连接我国两大中介平台--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桥梁和纽带,也必将得到充分重视并蓬勃发展起来。
(作者单位: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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