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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充分就业应确定为中国货币政策目标
杨仲航
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经济决定金融,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金融的发展水平。但是,金融在服务于经济的过程中,又反作用于经济,影响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结构。《邓小平文选》中提到:“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这是至理名言。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在周边国家货币大幅贬值、地区及世界金融市场动荡不定的情况下,中国从自身实际情况和国际形势的要求出发,实行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政策。人民币保持稳定,对地区金融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的货币政策支持了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在世界经济金融风暴中没有受到更大的损害,赢得了广泛的国际赞誉。货币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3年中国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近年来牵动全社会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引起了理论界的极大关注和热烈讨论。就业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改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实现充分就业,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加强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民充分就业是政府的应尽职责,需把实现充分就业,放在稳定币值的前面,放在社会保障的前面。
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与货币政策目标的历史选择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金融体系只是国家计划体系的附属品,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也就没有所谓的货币政策。从1978
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到现在,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的货币政策在实现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在特定时期内支持具体领域改革以达到“帕累托改进”方面、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其类型是“单一制一元式”的,
1980年,中国恢复了世界银行成员国地位,重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4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4家银行革新为国有商业银行。1995年颁布《商业银行法》,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撤销了省级分行和地市以下分支机构,成立9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迄今,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为主的中国金融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中国政府通过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避免了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保持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可分为两大的阶段:
1.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币值稳定阶段(1984年~1995年)
在这一阶段,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货币政策的目标,但主张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币值稳定的“双重目标”的呼声要远远大于主张单一目标。从1979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到1995年,我国曾先后出现四次通货膨胀,这使经济界多数人认识到,在当时通货膨胀频繁出现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要做到既支持经济发展,又保证币值稳定,即实现所谓“双重目标”,是很困难的。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一下子看到我国同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都想更快发展经济,追赶上去。加之当时仍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市场对经济发展速度的约束力很弱。所以1995年把货币政策的目标规定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建立在我国这一时期经济发展、货币流通状况和对这一状况的认识基础上的,是非常正确的。而我们中国在经历了80年代末期的高速增长中“通胀猛于虎”的痛苦以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目标得到强化。
2.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阶段(1995年以后)
这是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货币政策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货币流通和经济发展情况做出的。具体来说就是,货币政策是把保持币值稳定作为目标,而把发展经济看作是稳定币值的自然结果,只要实现了币值的稳定,就能促进经济的更快发展。事实上,稳定汇率成为我国货币当局所追求的唯一目标,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单一化,使货币政策的操作有了坚定正确的方向。在90年代初,由于经济过热,施行了紧缩银根的政策,其后虽然成功的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我国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选择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了经济的总体增长,另一方面,稳健的货币政策保证了金融运行的稳定,防止了金融风险向银行体系的迁移。
虽然2003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对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表述仍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多目标与单一目标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息。中国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货币政策势必会向多目标调整。当前,虽然货币政策仍将保持稳健的基调,但在稳健的基调之中仍不失积极的声音。
二、现行货币政策目标局限性与充分就业目标的缺位
在粗放的经济增长阶段,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前提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现代科技的进步,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提高使得经济增长目标与充分就业产生了越来越突出的矛盾,充分就业目标将是货币政策不能再忽视和回避的选择。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投资增长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联系进一步被削弱了。经济高增长,资本高投入并不一定必然带来较高的就业增长,也不会自动地转化为就业机会的扩大。可见,经济的增长、投资的扩大能否扩大就业机会和社会和谐发展不仅仅依赖经济增长的速度,还取决于增长模式的战略取向。日渐成熟的市场不能自动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的局限性就愈来愈明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弱化货币政策主管部门支持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当货币政策与中央 政府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发生冲突时,货币政策会忽视与国家计划、财政政策的相互协调与紧密配合。今后虽然仍有可能出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现象,但内需不足、物价稳定甚至下降现象可能出现的机率更大,持续的时间更长。从理论上讲,货币升值、物价下降,也是币值不稳定的表现。然而由于物价下降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群众当前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偏爱物价下降,往往把物价的低幅度下降也列入物价稳定的概念之内。既然货币政策的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货币政策主管部门就有可能认为,制止了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现象,货币政策的目标就算基本实现、任务就算基本完成。从而在出现通货紧缩、内需不足、物价稳定甚至略降现象时,主动采取更多措施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动力无形中减弱。
2.弱化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由于给货币政策规定了稳定币值的单一目标,没有把发展经济、充分就业列入货币政策直接目标之中,货币部门少数基层干部,就可能在观念上始终把防止通货膨胀反弹放在首要位置,在治理通货紧缩,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发展方面不主动采取更多措施。近几年社会上普遍认为,银行在治理通货膨胀方面能够发挥较大作用,而在治理内需不足,减少下岗失业,支持经济加快发展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这就使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有所下降。货币政策当局应通过控制盲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等贷款的增速,保持经济稳定运行,既防通胀,又防通缩。
3.货币政策充分就业目标的缺位使得金融缺乏对社会的人文关怀。造成银行信贷过度向大城市、大企业、重点行业集中,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以致造成贷款上的“农转非”,资金上的“乡养城”,县域经济出现“金融服务真空”。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区贷款、形象工程贷款、房地产贷款及汽车企业贷款成为商业银行的偏好。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经营贷款的激励机制,而约束条件苛刻。在我国的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中,国有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强有力的传导渠道,但上述种种迹象表明,国有商业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所出台的种种措施与稳健的货币政策操作完全背道而驰,造成了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实际紧缩效应。
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对就业的调节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有利于经济繁荣和就业增加。目前我国普遍存在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问题,特别是中小企业很难申请到银行的贷款。据有关部门统计,上海只有2%的中小企业能得到政府贷款,这大大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对货币政策的调整。为缓和失业压力,保证改革的稳定环境,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有必要向充分就业转变。单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调节作用是不够的,货币政策必须与财政政策相配合。目前,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走向稳健,而货币政策稳健中也不失积极。
三、充分就业目标选择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现实意义
国家需要把充分就业置于经济发展优先的地位,而对就业贡献显著的部门或领域的发展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尤其需要金融的支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治经济改革已进入社会结构的全面分化时期,改革开放触及到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
社会的利益关系和价值标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利益和权力将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重新分配、转移,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增多起来,形成诸多不稳定因素,也就存在形成不同危机的可能,这对政治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而失业将是未来几年最大的问题。
“十五”期间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每年需就业约2000万人,而每年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只有1600万人,五年下来累积的失业人数总共将达到4000万人(包括既定失业人数和新增失业人数),我国将很快进入高失业和就业结构大调整时期。中国的失业率有可能超过国际警戒线12%,接近14%。这在新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必须引起高度的警惕。
首先,就业是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关键因素。历史经验证明,只有人民安居乐业,才能长治久安。其次,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的状况、就业率是效率与公平的结合点。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追求效率和GDP增长,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我国13亿人口中,有7.4亿人就业,在4亿城乡家庭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成员是劳动者,就业收入构成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如果失业或下岗,一些家庭可能陷入贫困状态。当前在我国就业矛盾十分突出的状况下,政府应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优先目标来考虑,将扩大就业和老百姓的真正富裕作为政府工作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把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由追求速度为主要目标,转向以创造就业为主要目标。
金融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应该明确促进充分就业的目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助推器”。资本、劳动力、技术是促进区域经济成长的最关键的因素,但资本是劳动力和技术因素发挥作用和推广应用的重要条件。几年来,稳健的货币政策为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提供了政策支撑,并在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防止通货膨胀上发挥了很大作用。今后似应加大对城乡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的金融服务。我国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结构优化,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发展和加快支持农村小城镇的建设。
就业将成为今后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增长正在从过去的比较粗放转变到现在的比较成熟时期,应该把充分就业明确为货币政策的目标选择。金融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最敏感,也是最脆弱的“神经”,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在经济转型时期,货币政策的宗旨在于为一个不断求变、求新的社会提供一个稳定和安全的经济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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