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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办法》规定,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 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实施办法》明确了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各种会议的言论和表决,不受追究。(9月2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代会的代表来自不同的层面,代表着不同岗位的党员,党代表当选,要有议事能力,就是敢于发表意见,提出新的建议。而要让代表们敢于说话,说真话,说实话,就得有一个宽松的环境,这个宽松的环境就是不打棍子,不扣帽子,允许代表说错话,甚至说狠话。《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党代表的言论不受追究,无疑从制度上对党员的言论做了保障。
党代表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是经过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产生出来的,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普遍来说,他们的素质较高,语言表达能力也较强。但是对同一个问题,不可能所有人的看法都一致,免不了会进行争论,也难免会说出格的话;党代表代表着不同的党员,他们将基层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党代会上提出来,有些意见、建议不一定很成熟,很合理;再则,党代会中讨论问题,如今都提倡即兴发言,在随意发挥的情境中,要求人人做到滴水不漏十分困难。要让党代表把心里话全盘端出,就得给他们提供一个宽松自然的环境。
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就是在广泛的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而要达到广泛的民主,就要尊重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党代表敞开胸襟,畅所欲言,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党代表不论来自何方,不论职务高低,在党的会议上都是一分子,其话语权、表达权、批评权都是相等的。有的代表即使说话“走火”也属于正常现象,如果个个“循规蹈矩”,字斟句酌,那就不能完全反映基层的真实动向,也就不能完全表达代表们的个人意愿,这反而不利于集中的形成。
规定党代表言论不受追究,就是允许代表说错话,就是让代表有感而发说真话,说实在的话,允许党代表说错话就能避免他们说套话,说不着边际的话。当然其中说者无心,听者会有意,这就要求听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听得进,坐得住,不打断他人发言,不压制不同意见。
当然,规定党代表言论不受追究,并不是提倡乱说话,而是为了更好的说准确的话,这就要求党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求,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表达党员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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