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12月31日沈阳将集中整治非法生产经营

2008-9-4



 
    沈阳晚报讯(记者 高薇 实习生 夏涛)9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专项行动。

    据介绍,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是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比较集中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整治的重点行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液化气站、加油站、民用烟花爆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等。

    工商部门表示,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上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无照经营和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以及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擅自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集中力量打击各类冒险生产经营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窝点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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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出版:《沈阳经济信息》编辑部 技术支持: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 刊号:LN—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