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署草原确权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

2008-7-23


 

    7月21日,省政府在沈阳召开全省草原确权工作会议,部署全省草原权属确定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会议认为,草原确权是贯彻《草原法》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向草原承包人发放草原确权证和相关补贴的工作,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尽快“让草原绿起来,让环境好起来,让农民富起来”。

    我省毗邻内蒙古自治区,是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建设的重要省份。上世纪80年代初,我省拥有草原近5000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但多年来,由于草原权属不清等原因,大片草原功能退化、效益降低。

    副省长陈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辽西北地区要高度重视草原在生态建设上的作用,认真解决好 “草原无主、使用无偿、破坏得不到追究”的问题,相关市、县政府要从生态建设的大局出发,加强协调,统筹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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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出版:《沈阳经济信息》编辑部 技术支持: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 刊号:LN—0128